危房鉴定报告
7.0.1危险房屋鉴定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:
1房屋的建筑、结构概况,以及使用历史、维修情况等;
2鉴定目的、内容、范围、依据及EI期;
3调査、检测、分析过程及结果;
4评定等级或评定结果;
5鉴定结论及建议:
6相关附件。
7.0.2鉴定报告中,应对危险构件的数量、位置、在結构体系中的作用以及现状 作出详细说明,必要时可通过图表来进行说明。
7.0.3在对被鉴定房屋提岀处理建议时,应结合周边环境、经济条件等各类因素 综合考虑。
7.0.4对于存在危险构件的房屋,可根据危险构件的破损程度和具体情况有针对 性的选择下列处理措施:
1减少结构使用荷我:
2加固或更换危险构件;
3架设临时支撑:
4观察使用或停止使用:
5拆除部分或全部结构。
7.0.5对评定为局部危房或整憧危房的房屋,•般可按卜列方式进行处理:
1观察使用:适用于釆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,尚能短期使用,但需继续观 察的房屋。
2处埋使用: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,可解除危险的房屋。
3停止使用:适用于己无修缮价值,暂时不便拆除,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 响他人安全的房屋。
4整体拆除:适用于整憧危险且无修繕价值,需一立即拆除的房屋。
5按相关规定处理:适用于有特殊规定的房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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