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3.1 既有建筑安全评估报告应结论准确、客观、用词规范、文字简练。
3.3.2 既有建筑的安全排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:
1 委托信息;
2 既有建筑概况;
3 以往安全评估或检测鉴定情况概述;
4 安全排查的检查、分析结果;
5 安全排查结论与处理建议。
3.3.3 既有建筑的结构鉴定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:
1 委托信息;
2 既有建筑概况;
3 安全排查提出的需要进一步鉴定的重大或疑难问题;
4 现场工作数据;
5 结构分析与校核数据;
6 结构鉴定结论;
7 综合处理要求。
3.3.4 既有建筑的结构鉴定报告尚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应注明鉴定的后续使用年限;
2 当安全性鉴定中发现cu级、du级构件及Cu级和Du级检查项目时,应列出其数量、程度、所处位置及其处理建议;并应按下列要求对鉴定报告中的安全性鉴定等级进行说明:
1)对既有建筑或其组成部分所评的等级,仅作为技术管理或制订维修计划的依据;
2)即使既有建筑或其组成部分所评等级较高,也应及时对其中所含的cu级和du级构件(含连接)及Cu级和Du级检查项目采取加固或拆换措施;
3 当抗震鉴定评为局部不符合抗震鉴定要求或不符合抗震鉴定要求时,应列出不符合要求的项目、程度、所处位置及其处理建议;
4 结构鉴定的综合处理要求,应综合本条第2款和第3款确定。
房屋安全检测,房屋检测,房屋检测鉴定,厂房安全检测,广告牌安全检测, 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,危房鉴定,房屋抗震检测,房屋防雷检测,房屋灾后检测鉴定,城乡普查房屋检测鉴定,加层、承载力鉴定,建筑年限延长鉴定,房屋改变用途安全性鉴定,房屋拆改安全性鉴定,房屋沉降、变形鉴定,房屋司法鉴定,烂尾楼复建鉴定,施工前后周边房屋鉴定,特种行业办证房屋鉴定,补办产权房屋检测鉴定,房屋地基基础检测,钢结构工程检测,房屋施工质量检测,房屋承重构件专项检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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